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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xx年我县看守所经房地部门鉴定为危房,对被关押的人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已不再适应羁押犯罪嫌疑人。20xx年10月31日,衡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报请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批准,对衡南县看守所做出了停止收押的决定。现衡南县在押犯罪嫌疑人都分别关押在衡阳市未成年人看守所、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根据在押人员月报表数据表明衡南县在押犯罪嫌疑人每月300人左右。

  衡南县看守所为副科级实职单位,现有人员13人(其中所长1人,教导员1人,副所长2人,民警11人,职工2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xx】13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xx】70号)精神,文件规定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其中伙食费21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省监管总队20xx年12月审定衡南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为226人,20xx年起至今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在押人员生活补助73.22万元。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调整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物量标准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43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25号)文件精神,文件规定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其中伙食费260元、衣被费10元,医疗费20元,公杂费30元。今年清财预A【20xx】0263号县财政局追加解决看守拘留在押人员给养费138万元。

  3、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原下放的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仍由省财政分别与市州县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新增人员及提标支出均由同级财政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绩效目标:

  切实加强我县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2、主要预期经济效益、政治和社会效益:

  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3、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我所严格按公安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食物量标准和经费开支标准保障每月给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20元,全年211.22万元全部用于在押人员给养费开支。没有挪用和克扣。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管理。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薄弱环节,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本着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具体指标体系见附表说明,运用科学管理的评价方法,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局党委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由警务保障室和看守所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对看守所财政预算安排73.22万元及追加138万元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进行了自评,并认真撰写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报告,确保自评工作的真实、客观。

  3、分析评价

  20xx年衡南县看守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在押人员生活补助211.22万元,在押人员对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财政预算安排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73.22万元及追加138万元按资金管理的要求在20xx年度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付衡阳市第二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102.36万元,医药费117.8万元(嫌疑人体检费60万元、核酸检测费21.3万、嫌疑人治疗费36.5万元),合计220.16万元。预算安排经费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1)严格按预算开支,没有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开支

  (2)严格开支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

  (3)加强内部检查和审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衡南县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衡南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所有资金由财政直接拨入县公安局,再由局警务保障室拨付至衡南县看守所账户上,费用支出具体用途清晰,审批程序健全、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在押人员给养费年初预算按226人,270元/人的标准拨付73.22万元,追加预算按看守所400人、拘留所150人,人均320元应拨付211.2万元,本年度追加138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此项目支出无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财政全年按季度拨付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10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00%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经统计相关问卷调查表,在押人员对生活保障情况满意度达到93%。

  五、综合评价情况的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按照20xx年省财政文件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保证在押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所内日常巡诊工作,常见疾病简易处置,提高被监管人员健康医疗保障水平,加强监所管理和完善监所管理制度。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完成率达到100%,全年无结转结余。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执行的强化。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做法、经验:预算管理基本合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执行的强化。所领导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随时检查、落实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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