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2月13日,七(2)班巫玲同学在一楼总务处门口捡到400元现金,及时上交学校,在学校政教处协助下找到了失主。
巫玲同学面对金钱毫不动心,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是广大师生学习的榜样。希望同学们从这位同学的手中接过拾金不昧这粒种子,将这种优良品质相互传递,让传统美德在这里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美丽的花朵!
光明中学 20__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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