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提倡“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的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综合实践能力,激发学生课外读书的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结合我校“读书节”活动,特举行“阅读之星”评比。
二、评比目标:
1、通过活动,激发学生树立“与书为伴”的思想,让孩子享受阅读的`快乐,享受生活的快乐。
2、通过活动,进一步开阔学生视野,增长知识,发展智力,陶冶情操,充实学生文化底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树立持久读书习惯,通过“阅读之星”的评比让小学生感受读书的快乐,爱读书,多读书,激发小学生课外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三、评比条件: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及推荐:
1、阅读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必须获得班级半数以上同学推荐。
2、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坚持每天读书半个小时以上。
3、阅读兴趣浓厚,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4、珍惜爱护书籍,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阅读量能基本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低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万字,中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万字,高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5万字;1—2年级阅读文学名著(如童话、寓言故事等)1本以上;3—4年级阅读中外名著2本以上;5—6年级阅读中外名著3本以上。
5、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和县市开展的读书交流活动,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经常向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能写较为具体、真实、生动的读后感;
6、坚持诵读古诗文经典诵读内容,不同年段学生能按照学校要求的背诵篇目背诵古诗,达到规定的数量。
四、评选方法:
1、学校每月评选一次,采用自己申报,老师推荐,学校根据老师的推荐及资料检查进行评定。
2、各班级每月初向教导处提交 “阅读之星”的材料;
3、评选时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学生申报表,该学生的读书摘记、小作文(低年级)、优秀阅读心得(中、高年级)、发表文章证明及作文获奖奖状等所有能反应该生读书质量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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