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用水计划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编制,由院节水领导小组核定。
2.医院用水计划应符合市卫生局对我院的用水考核指标。
3.医院用水实行总量控制,计划供水,定额管理。
4.用水量按季度考核,严禁超计划用水,有特殊用水要求的需提前申请。
5.对医技科室、门急诊按上一年度本季度用水量核定当年本季用水量,病区按床位数核定本季用水量。
6.超计划用水的科室须书写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并报院节水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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