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催办函两则

催办函两则

来源:尚车旅游网

  xx区仁和事处催办函

  太茂盛源水泥有限公司:

  贵公司的日产2500吨回转窑生产线设备设施处置工程已于20xx年初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xx市令第227号《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xx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余政办〔20xx〕311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拆除工程开工15日前,向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备案。经我街道了解贵公司至今未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请贵公司收函后立即向xx区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在备案等相关手续未完成前立即停止工程施工。

  xx市余xx仁和事处

  20xx年x月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