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路建设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xx年7月23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6个月),对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路(南起路学军路口,北至路秋龙巷路口)实行机动车南往北单向通行。
二、路(南起路秋龙巷路口,北至路工业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提示有序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xx市
20xx年7月14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