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进入中建三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标广场百越大厦4号楼项目部施工。为安全顺利生产,公司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委托全权负责本项目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配合总承包商的现场安全管理。
(2)进场人员只在施工所需范围内活动,不涉足其他地方。
(3)进入现场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应在总包部门指定的区域内有序排列堆放,不得妨碍现场施工道路、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等。
(4)进场人员应遵守总包部门的安全规定,不违反总包部门的安全禁令,不损坏总包部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现场操作人员熟悉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因施工需要进入现场时,应事先向总包部门如实申报,并经总包部门同意和批准我们采取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上述物品。
(7)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和生产,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8)如果我们的施工活动与总承包部的现场、设施和施工活动有任何冲突,我们将在施工前与总承包部协商确定合理的计划。
(9)如果施工活动会暂时损坏总承包部门的道路和安全设施,我将在总承包部门批准后才开始实施,并负责恢复。
(10)积极配合总包部门的消防疏散应急演练和施工生产检查活动。
(11)总承包部有权检查我们的安全生产状况,制止我们的不安全行为。
(12)因我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我方的责任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x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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