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工作履历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乙方保证其入职时未患有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
(三)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其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其他法律关系。
(四)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的,视为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可单方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