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物业公司管理,更好的服务于甲方,促进精品创建,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提高甲方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考核小组:
物业办公室、质检部、项目经理、保洁主管
二、考核对象:
东丽医院全体保洁员
三、监督办法:
1、项目经理、保洁主管每日不定时检查不少于2次。
2、物业办公室、质检部每周不定时检查2-3次。
四、处罚办法:
1、周一至周五(白天):评价标准(1)-(15)项,各区域如有违反,第一次不予追究,责令现场整改;第二次如有违反扣罚10元,责令现场整改;第三次如有违反扣罚100元,责令其停职培训,合格者重新上岗,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如第一次违反(16)-(19)项,扣罚100元,责令现场整改;第二次违反(16)-(19)项,予以辞退。
五、奖励办法:
1、拾金不昧(根据数额大小)予以奖励。
2、每月评选优秀区域1个,优秀保洁员:2名 ⑴院方及所在科室推荐
⑵保洁主管推荐
⑶考核小组审核
⑷每人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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