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及电话:
受委托人:
执业证或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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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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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因纠纷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仲裁)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注:
1、代理人应明确填写授权范围,即:一般代理的权限为起诉、应诉、辩论;特别代理的权限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2、代理人如是律师请将律师执业证号填写清楚。未取得律师资格的代理人填写个人身份证号,以便出庭时核对。其它公民作代理人需经人民许可,并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登记。
3、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承办律师持一份,交人民或仲裁机关一份。贵州省司法厅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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