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60岁以上员工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权利和义务,未退休员工按劳动法处理。用人单位可为受聘人员购买商业保险,避免责任。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非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退休年龄后只能签订就业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聘用60岁以上员工,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双方在进行盖章或签字后,即可生效。
六十岁已经达到退休的年龄了,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而未过退休年龄的则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对于60岁以上的受聘人员,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相应保险,那么员工在雇佣期间发生事故,责任将可能需要由雇主承担。所以,用人单位只有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最大可能地避免产生相关劳动纠纷,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两倍。在此期间,如果非法终止劳动关系,雇员还可以要求雇主支付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补偿金额应相当于员工一年零两个月的工资,考虑到有关公司聘用的保安员已年逾60岁,在已过退休年龄和未过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应给予不同的待遇。
六十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是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者聘用协议,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年满六十周岁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60岁以上的员工,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对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需要特别注意与其签订协议。对于60岁以上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确保在雇佣期间发生事故时的责任承担。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面临劳动纠纷和赔偿责任。对于已过退休年龄和未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应给予不同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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