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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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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与债权债务履行有关;而保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债权人应注意明确债务履行期限、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约定、担保方式的确定、在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张权利等事项。另外,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计算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也需要注意。

法律分析

一、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不因任何时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说明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它是权利人在实体权利受到损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间,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为诉讼中的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消灭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而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因而,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二、双方签署担保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权人在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一定要明确,这既是计算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依据,也是计算法定保证期间的依据;

2、保证期间的约定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何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担保方式。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然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过程复杂、程序慢长;

4、债权人一定要在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张权利。

5、注意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计算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

结语

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区别在于,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而保证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的期限。保证期间的经过会导致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的消逝仅限于权利人的胜诉权。因此,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在签署担保合同时,债权人应注意明确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的约定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确定担保方式、在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张权利以及计算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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