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直是频繁发生的,全国各地每天都有多起。除了车辆与车辆之间,还有许多是行人与车辆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山东潍坊一案件为5岁女童横穿马路发生车祸,与摩托车相撞,经过判定之后,小女孩在没有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乱穿马路,幸运的是对双方并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摩托车并无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主要是小女孩家长看护不力,摩托车并无过错,交警不和稀泥、公正判罚,体现了司法的原则和刚性,夯实了法律的公信力,同时,也是对违反规则行为的警示和谴责。 如果在有信号灯的路口同行时,首先要做的就是遵守信号灯,多左右观察。如果带领孩子通过马路时更要看护好,防止交通事故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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