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忧郁症属于情感障碍,并详细阐述了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条件包括:1)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下岗失业人员;2)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3)工龄15年以上;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分析
忧郁症属于情感障碍如果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办理病退。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拓展延伸
抑郁病导致45岁失业者能否办理病退?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抑郁症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然可以办理病退。
然而,办理病退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
3.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的情形。
如果在办理病退过程中,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办理病退时,应当提供诊断证明和医疗证明等材料,以便核实诊断结果和医疗费用。
结语
忧郁症是一种情感障碍,但患者如果经过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可以办理病退。办理病退的基本条件包括:1. 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下岗失业人员;2. 年龄在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3. 工龄15年以上;4. 经过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此,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办理病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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