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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的诉讼时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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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赔偿请求的提起应该遵循的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两种。特别诉讼时效通常是指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如果六个月内未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将被中止,但是中止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仍未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将被中止并被确认终止。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民事赔偿请求应当在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期间不计算诉讼时效期限。中止期间届满后,逾期未提出的,诉讼时效终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依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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