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法院会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及时提出申请书,申请解除保全。若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仲裁机构不受理仲裁申请或准许撤回申请,或被驳回,也应申请解除保全。其他情形下,起诉不受理、准许撤诉或被驳回的,申请人也应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应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紧急情况下应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
法律分析
原告撤回起诉后,法院会在裁定准予撤诉的同时,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的,当然,申请人出具申请书申请对撤销保全是最好的了,因为有些财产保全,比如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承办人可能不知道,不会主动解除。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2、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3、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4、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拓展延伸
财产保全:解除后是否仍有效?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旨在保护原告的财产权益。当原告向法院主张财产保全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并在批准后执行保全措施。然而,如果原告在一定期限内撤诉,是否意味着财产保全自动解除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诉并不等同于财产保全的解除。即使原告撤诉,财产保全仍然有效,直到法院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原告的撤诉只是表示原告不再追求诉讼,但并不影响财产保全的效力。只有在法院根据撤诉情况或其他合法理由作出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后,财产保全才会被解除。
因此,财产保全在原告撤诉后仍然有效,直到法院作出解除裁定。原告撤诉并不会自动解除财产保全,法院的裁定才是决定财产保全有效性的关键。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回起诉并不意味着财产保全自动解除。只有在法院根据撤诉情况或其他合法理由作出解除裁定后,财产保全才会被解除。因此,在原告撤诉后,财产保全仍然有效,直到法院作出裁定。请原告及时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以确保财产保全措施得到及时解除。了解更多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