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按规定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交给劳动者。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若劳动合同不符合规定,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一般一式两份,当地劳动部门需要备案的就一式三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合法的劳动合同中个人信息部分和公司信息部分都要全,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数量要求及相关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数量要求及相关规定通常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内部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于具体的数量要求,通常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为了保证证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建议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准备多份证明,以备不时之需。此外,还需要注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包括解除的原因、解除的日期、双方签字等必要信息,并在劳动者离职后及时交付给劳动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明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数量要求及相关规定,以确保合规操作。
结语
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完整信息,合同内容应涵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交与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具体数量要求并无明确规定,但建议准备多份证明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劳动合同的合规操作需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内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