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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手册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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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手册参考范本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批准:实施日期:年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手册发布令公司所属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目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手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知识,接受规范的理念与标准化管理模式。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手册所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团结协作,将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实现公司全年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保障公司实现稳定、持续、和谐发展!总经理签名:目录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4-劳保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28-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制度-32-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32-危险源管理制度-38-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2-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5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5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56-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60-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62-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65-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6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70-设备设施验收和拆除、报废管理制度-73-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75-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7-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制度-8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4-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安全生产现状,发现、分析、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或问题,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牵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的解释。

2、行政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会议分类

(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初召开中层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部门和个人,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定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签订新一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第一周,召开本月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部署本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安全生产紧急会议根据上级部门安全会议精神或针对发生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而召开的安全生产临时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会议精神或安全事故情况,针对情况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所属相关部门、车间根据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本车间、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为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基础工作保障。

二、会议主持人全年安全会议和月度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委托相关负责人主持,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本车间、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参加会议对象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议。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员、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受到表彰人员。

(二)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公司领导,安全管理员、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到相关安全问题整改的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参加会议对象。

(四)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车间主任(或负责人)、本车间、部门工段长或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

四、会议记录及存档全年安全会议和月度例会由安全管理员记录,行政部存档。车间、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有各车间、部门存档。

五、会议请假规定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到制,对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参加或延迟参加的人员,需提前向总经理或行政部主任汇报。对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没有事先请假的,公司给予考核,并记入会议档案资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安全费用的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和依据1.基本原则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2.依据(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采取的技术措施;(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四、管理和职责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全面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4.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6.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控制要求1.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2.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六、使用范围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如防护用品费用、保健费。3.应急救援投入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如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费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6.保险投入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如财产保险投入、车辆保险投入、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7.事故投入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如事故处理活动费用、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七、实施流程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3.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5.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八、检查1.公司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2.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新XX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管理的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教育管理,也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的各作业单位。

二、编写依据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三、内容安全教育,是指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规程制度教育。安全思想教育是指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指令、政策、法规、法制教育,劳动纪律教育以及安全工作态度的教育。1.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一般生产技术教育包括基本生产过程、设备结构、系统布置、设备性能、规范。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规律性、可控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防尘防毒措施、消防知识、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紧急救护法以及发生不安全事件后的报告程序。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场所内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范措施知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特殊工种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后的安全教育。2.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事故的分类及“四不放过”的原则,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急救常识,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文件、通报等。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负责。教育的内容包括本专业生产的特点、所管辖设备系统的布置情况,本专业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方面应注意的方面,系统内及本部门发生过的事故、障碍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教训、防范措施,劳动纪律和责任心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由班长(值长)、安全员负责。内容包括本专业生产的特点,各种防护设施,危险点控制的方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生产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值班纪律,系统内、公司及本班组曾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凡新录用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外包项目的施工人员,由采购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制定出施工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进行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三、目标提高公司员工和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制度、标准,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四、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1安全教育管理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2安全教育管理由行政部主要负责。3.安全教育管理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协助完成。

五、管理流程行政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的状况,每年1月份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具体监督实施。1全公司性的安全教育每年的3-4月份进行一次,由行政部列出具体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每年5月安排进行全员的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3.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大于95%,不合格者进行脱岗培训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健康、消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统称建设项目)的管理。

3、职责生产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立项前的论证和立项工作及初步设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文件审查和会签工作与竣工评价,负责“三同时”的实施与竣工验收。4.安全设施三同时4.1项目建议书应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造成的职业安全健康、消防、环境保护危害进行的简单预测,并提出防范措施方案和预计效果的说明。4.2生产部编写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消防、环境保护的简要说明,纳入项目建议书,作为立项依据。4.3生产部自行组织综合分析报告编写。4.4生产部组织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编写安全设施设计专篇。4.5生产部自行组织安全设施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4.6安全设施施工由有资质的施工范围进行,投入生产前,生产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审查。

5、职业健康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5.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生产部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

(三)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四)评价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及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时,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可以运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等方法。其中,类比调查数据应当采用获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建设项目规模和工艺类似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本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生产部应当组织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者具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下统称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评审:

(一)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的,或者评价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未提出对策措施的;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不正确的;

(四)评价结论和对策措施不正确的;

(五)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5.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生产部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危害程度预测;

(四)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对预评价报告中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及对策措施采纳情况的说明;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投资预算明细表;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部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评审和开工建设:

(一)未对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进行防护设施设计或者设计内容不全的;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

(三)未采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措施,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未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预期效果进行评价的;

(五)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5.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5.4.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生产部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5.4.2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六)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七)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八)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九)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十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其他管理措施。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期间,生产部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评价;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评价;

(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评价;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分析、评价;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评价;

(七)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评价;

(八)职业健康监护状况分析、评价;

(九)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评价;

(十)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评价;(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十二)评价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以及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建议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生产部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当编制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和风险类别,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

(二)参与验收的人员及其工作内容、责任;

(三)验收工作时间安排、程序等。建设单位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与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得通过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通过验收:

(一)评价报告内容不符合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要求的;

(二)评价报告未按照评审意见整改的;

(三)未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且未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不符合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要求的;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

(六)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从而到达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订立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气、机械、消防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等运行管理

三、职责

1、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部门。

2、行政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检查监督。

3、设备部负责设备设施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1)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断路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装置。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2)动力照明箱(柜、板):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作业场所和行政部,可采用开启式配电板。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箱、柜。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3)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手持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米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6)临时用电线路: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符合匹配的熔断器。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2、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1)厂内机动车辆:应有统一牌照和车辆编号;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

3、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1)在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设灭火装置或自动报警装置。2)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电力室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设备的安全,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规定,为规范企业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范围1)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2)起重机司机3)电工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到50周岁的员工;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申报与考核

1、申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申报程序

2、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申报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审核。

3、“作业证”下发后,由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在车间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超过时限“作业证”自行失效。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1、行政部根据年度特种设备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2、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车间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工作。车间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设备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内各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与车间分别按其职责签发许可证。

2、各工段的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程序和前期安全预防性工作的审核。

3、各工段危险作业人员负责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

四、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要求

1、危险作业准备1)公司所有危险作业前应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2)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

2、危险作业范围1)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使用起重设备等作业。2)交叉作业;公司内部两个或以上的工种在同一个区域同时施工。3)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是指新接电源的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如临时照明灯等。

3、安全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5、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2)应有作业危险分析并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6、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7、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危险作业要求

1、吊装作业1)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行政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2)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5)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产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8)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9)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及供应商等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执行。10)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11)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交叉作业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生产部或检修施工工段:a)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岗位间的安全关系。b)安排施工时尽量减少高空作业。c)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d)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证上岗。

3、临时用电1)凡属于临时性用电,应向设备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2)凡属临时性用电,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短路、过载保护。3)临时用电如需架设线路,则应符合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4)临时性用电不得转供电。用电结束,电工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5)行政部对临时性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其检查和巡逻。6)临时性的内部线路应符合装置标准,并可靠固定;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用完好的绝缘电线,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不合格的电器设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4日劳保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编写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四、职责

1、生产部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仓库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3、财务部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五、工作要求和内容

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2、验收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3、保管库管员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4、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对象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全体职工。行政部负责按照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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