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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具体该怎样操作

来源:尚车旅游网

房产证上增加房屋共有人,意味着在房产证上增加房屋的所有权人。具体操作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包括赠与、买卖及析产三种方式。赠与和析产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完税或免税手续、测绘附图和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或房屋权转移登记,而买卖方式需要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和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房屋共有人。

法律分析

在房产证上增加房屋共有人,意味着在房产证上增加房屋的所有权人。要增加的房产共有人是妻子、子女、父母还是兄弟姐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加名有赠与、买卖及析产三种方式。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应该怎么操做呢?

这种情况可以选择赠与的方式。首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接下来,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子女为房屋共有人。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名字,应该怎么操作呢?

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买卖的方式,处理起来比较简答,只需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兄弟姐妹为房屋共有人。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丈夫)的名字,应该怎么操作呢?

此情况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还可以选择析产方式,并且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具体办理方法为: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拓展延伸

标题:['3. 房产证上加名注意事项:赠与、买卖或析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产证上加名可以分为赠与、买卖或析产三种情况。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手续时,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并遵循相应的规定。

首先,赠与房产证上加名应经赠与人书面同意,并在房产证上加注赠与人与受赠人姓名或名称。其次,买卖房产证上加名,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并经房产证登记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受让人申请办理房产证上加名手续。最后,对于析产房产证上加名,应经房产证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或者遗嘱的,从其规定。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产证上加名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房产证,并确保其真实有效。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手续时,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结语

房产证上增加房屋共有人,意味着在房产证上增加房屋的所有权人。要增加的房产共有人是妻子、子女、父母还是兄弟姐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赠与、买卖及析产是三种方式。赠与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子女为房屋共有人。买卖需要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兄弟姐妹为房屋共有人。析产只适用于夫妻之间,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2020-12-29)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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