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老师、学校或权威部门反映。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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