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和办理材料,包括申请、受理、认定、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步骤。申请工伤报销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并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法律分析
一、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二、办理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相关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该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在治疗工伤期间,需要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经办机构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15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用人单位。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治疗工伤期间,该用人单位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在办理工伤报销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费发票、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劳动能力鉴定表等材料。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结语
成都社保工伤报销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认定和鉴定等步骤,办理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