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 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4. 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
二、成都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期能享受工伤保险吗
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结语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等。成都工伤认定条件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试用期也能享受工伤保险,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