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得强制加班并扣工资,违法行为。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单位需与员工及工会协商。妊娠、哺乳期女员工不得加班。特殊情况下,威胁生命安全或公共利益,员工不能拒绝加班。加班工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包括各项工资、奖金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天。国企须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强制加班并扣工资不合理。
法律分析
一、国企不去加班扣工资是否合法?
国企不去加班扣工资是不合法,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一)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二)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三)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二、加班后该怎么算加班工资
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
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
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他们是所有企业的标杆,必须要严格的遵守我们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规定,切实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的利益,如果在劳动者不同的情况之下,强制性的加班完全是不合理的,以此为理由来克扣工资更加不合理。
结语
合理维护劳动者权益,国企不得强制加班克扣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需与员工及工会协商加班事宜,未事先协商或违反法规,员工有权拒绝加班。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单位可要求员工加班。计算加班工资时,应累加各项工资、奖金和补贴。国企作为标杆,应严格遵守法律,保护劳动者权益,强制加班和克扣工资是不合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