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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成立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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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成立要件及赠与附义务的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需满足赠与人表示赠与、受赠人接受赠与、书面形式及明确具体的内容。合同书形式下,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即合同成立,且在履行主要义务前已接受即成立。赠与合同可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

法律分析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赠与人表示赠与,且受赠人接受赠与;

2、合同应当为书面形式;

3、合同的内容明确、具体。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及法律要求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及法律要求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法规。一般而言,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赠与人必须有赠与的意愿,并且该意愿必须是真实、自由和明确的;其次,受赠人必须接受赠与,并且接受必须是真实、自由和明确的;此外,赠与的对象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共道德;最后,赠与合同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法律要求,如书面形式的要求或特定的法定程序。具体的法律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进行赠与合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受赠人接受赠与;合同应为书面形式;合同内容明确、具体。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成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转让财产给受赠人的合同。赠与可以附加义务,受赠人需按约定履行。赠与合同的成立条件和法律要求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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