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