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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

确定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要满足的条件有:主体是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客体是对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就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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