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诗词的学习兴趣,提高诵读和鉴赏能力,特举办以“祖国美,诗歌美”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
二、具体事项安排:
1、比赛内容:教师设定诵读范围《繁星春水》和爱国为主题的诗歌。
参赛者自选一首参加 (自行准备配乐)。
2、比赛形式:一人独诵。二人对诵。
一人领诵,其他人配合。
独诵、齐诵相结合。
3 、参赛对象:七年级(5)(6)班学生。
4、比赛时间:9月25日下午。
5、比赛地点:七年级(6)教室。
6、比赛评委:七年级语文教师。
7、奖项:个人奖: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
团队奖:一、二、三等奖各 1 个。
三、评分细则
(一)规则
1、赛前由参赛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2、主持人宣布选手出场后,选手应立即上场,超过三分钟者视为弃权。
3、选手朗诵时间控制在5—10分钟。
4、选手的得分在下一位选手比赛结束后公布。
(二)办法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合计平均得分。
(三)标准
1、朗诵水平(60分)
朗诵内容符合本次比赛要求,主题积极向上,感染力强(10分)。
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能够正确把握诗歌节奏和韵律,表演完整(20分)。
能恰如其分地表达诗歌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现场观众产生共鸣(30分)。
2、精神面貌(20分)
参赛者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大方,表演能与朗诵融为一体。
3、艺术效果(20分)
参赛者朗诵富有感情,使用的配乐、道具等辅助方式能与诗歌朗诵主体和谐搭配,对作品的理解深刻,处理得当,给人以美的享受。
团队评分附加标准:(10分)
1、组员分工明确,各有工作,各司其职。(2分)
2、每个成员都能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2分)
3、组员之间配合默契,有团队意识 。(4分)
4、展示准备充分,精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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