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不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就是指原告写孩子的名字。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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