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因拆迁而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