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生产有毒食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国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制。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条件包括:行为人往生产的食品中添加了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以及在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实施了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或适用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或加工食品的行为等。对于这些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