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时可能会遭遇哪些风险

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时可能会遭遇哪些风险

来源:尚车旅游网

1.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法律风险。

2、虚假诉讼的法律风险。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法律风险。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风险。

5、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法律风险。

6、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风险。

7、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法律风险。

一、债务风险有哪些种类,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一、债务风险种类

1、诉讼时效风险。

2、债务人破产风险。

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

4、债务人犯罪风险。

5、社会性风险。指由于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使债权人无法依法追偿债款的风险。

二、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1、进行任何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或者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备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据可查。

2、履行交货或者付款义务时,应当取得收货单、送货单、收款收据等资料,这些资料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证据。

3、保留交易对方的身份资料

4、债权债务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债权债务形成或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3年将丧失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5、妥善保存一切债权债务资料,而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

二、民间借贷合同中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

2、借贷用途的法律风险;

3、借款利息的法律风险;

4、借条内容不规范、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5、款项交付不明的法律风险;

6、未作担保或未能实现担保的法律风险;

7、还款不清的法律风险;

8、诉讼时效的法律风险;

9、借贷管辖的确定。

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有哪些?

1、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

2、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债权被悬空;

3、以转户和多头开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

4、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

5、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造成银行债权抵(质)押悬空;

6、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致使银行债权处于高风险状况;

7、拒不执行人民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银行债务;

8、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银行催债文书;

9、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