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所得税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哪些可以税前扣除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总原则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禁止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二)具体规定

1.成本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费用

(1)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解释】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三费”

①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②企业拨缴(而非“计提”)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③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业务招待费支出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