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局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半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中午休息。正常上班时间打电话会有人处理的,建议还是本人到劳动局咨询。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