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以及适用范围

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以及适用范围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一、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肖像权合理适用的情形有: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二、肖像权的合理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肖像权的合理适用范围是:

1.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暴光者的肖像权。大家,注意了,即使新闻报道的内容失实或者不当,有可能构成侵害被暴光者名誉权或隐私权,也不会构成侵害肖像权。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

5.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三、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肖像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使用范围:若为有偿合同,使用范围的大小直接决定使用费用的多少。

2.明确使用期限: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则为合法使用,如果超过约定使用期限,则为侵权行为。

3.明确使用途径:如用于电视播出、露天摆放、产品包装等。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