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程序主要有: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