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5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
适用人群: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婚假规定:
1.婚假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职工休婚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3.婚假一般应当连续使用;
4.因用人单位原因,职工未能及时享受《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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