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叉车需要每3年对操作证复审一次,如果在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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