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变更办理基本流程是:
(一)填写申请表;
(二)提交申请文件;
(三)缴纳申请费;
(四)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五)补正申请文件;
(六)取得证明。
注:办理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前需先做软件登记概况查询。
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材料如下:
(一)《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
(二)企业法人单位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的,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四)软件著作权变更证明文件。
1、软件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软件名称变更说明》;
2、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3、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出具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一、软件变更的注意事项
(一)着作权所有材料在提交纸质档时,不能手写,必须A4纸单面黑白打印;
(二)所有材料无需装订;
(三)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一页不需填写;
(四)软件转让前未进行登记还须提供源代码、说明书,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也须填写。
二、怎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
(一)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二)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三)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四)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五)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六)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
(八)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