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转让给其他继承人,但是继承权不可以转让,因为继承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利,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该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所继承到的遗产,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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