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解除劳动合同提取公积金、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主旨是: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提取公积金,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的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公积金的缴纳是由职工和单位两部分共同组成,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金额都归职工所有。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从每一年的建党节当天开始,直到下一年度的6月30日。职工和企业缴纳公积金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自动扣款、现金缴纳等方式。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提取公积金
解除劳动合同如下提取公积金: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拿着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结语
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计算。公积金的缴纳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组成,账户内的金额归职工所有。解除劳动合同后可凭身份证、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提取公积金。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收入比例等。根据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时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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