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阴村遗址的保护措施:
20世纪60年代,西阴村遗址被夏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70年代末,西阴村遗址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20日,西阴村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6月,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审批夏县西阴村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的请示》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西阴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