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认定:1、转移银行存款。一方把工资卡、银行储蓄卡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账户里;2、转移不动产。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3、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低价出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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