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大会是公司成立前,由发起人主持,认股人组成,决定公司设立重大事项的机关。创立大会的性属于股东会的前身,其作用相当于股东会,是设立过程中公司的各项意思形成机关。创立大会召开,认缴股份的行为随之结束;创立大会选出首届董事会,发起人对外代表设立中公司的情形也随之终止;一旦创立大会确认发起行为的正当性,发起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就由成立后的公司或者全体股东承担。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