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楼房产权证仅限5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经由房主联合申请延长权力期,须依照规定补缴地租;
此收费标准应适当低于同类别地产的市场售价,大致相当于成本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至于申请延长期限,则不应超出30年;
若政府决定回收用地及地面建筑,应对业主予以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