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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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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保证责任的法定事由免除如下: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3、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超过原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的,保证责任免除。4、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它内容而使保证人责任增加的,保证人对于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被保证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6、债权人放弃抵押权的,保证人就放弃抵押权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7、依法律规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保证人相应的保证责任免除。8、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时,保证责任免除。9、诉讼时效届满,保证责任免除。10、当主债务人因不可抗力造成履行不能而被免除债务的,保证人之保证责任可因主债务人责任的免除而免除。风险提示:法律规定允许约定免除保证责任的事由:1、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2、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间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当事人约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保证人相应的保证责任得以免除。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风险提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事由有哪些法律规定允许约定免除保证责任的事由:1、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2、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间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当事人约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保证人相应的保证责任得以免除。风险提示:法保证责任的法定事由免除如下: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3、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超过原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的,保证责任免除。4、债权人与被保证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内变更合同其它内容而使保证人责任增加的,保证人对于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被保证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6、债权人放弃抵押权的,保证人就放弃抵押权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7、依法律规定,免除被保证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保证人相应的保证责任免除。8、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时,保证责任免除。9、诉讼时效届满,保证责任免除。10、当主债务人因不可抗力造成履行不能而被免除债务的,保证人之保证责任可因主债务人责任的免除而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什么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这种承担全部责任的保证,称无限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中的一部分,则该保证为有限保证。风险提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两种,即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1、代为履行。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代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对于专属性债务,不能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即使做出了代为履行这种约定,保证人也只能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责任。例如,承揽合同是专属性合同,担保人不能以代为履行方式对承揽合同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只能赔偿因违约给承揽合同债权人造成的损失。2、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并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时,由保证人对其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是否可以免除责任保证责任的免除,是指对已经存在的保证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加以除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现象。保证责任的免除事由主要有: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7、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8、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9、当事人协议保证人不知晓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风险提示:当您遇到到主合同债务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骗取您进行保证时,不用担心,您可以先行收集您被欺诈、胁迫等相关证据,然后带上所收集到的证据及保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有关债权债务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去寻求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借贷双方变更主合同,是否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借贷双方变更合同,一般不会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如果债务减轻了的,保证人只需要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加重了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风险提示:公司担保的风险: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2、决策层面的风险,公司对外作担保,这对公司本身以及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一定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从而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取得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三)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债权人未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且,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四)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五)同一债权既有人的保证又有物的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六)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所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3种观点: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人履行债务届满时始,止于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的某个期限的最后一日。免除保证责任的事由,应为法定事由或由法定允许约定的事由。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法》第23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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