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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管低保的是什么部门

来源:尚车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民政局查低保户的手段如下:1、当地民政局查询一般来讲,低保的名单属于保密的,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的,必须是政府的内网系统里面能查到,如果需要查到个人,需要去民政局去咨询查询的。2、当地劳动所查询当地劳动所,也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也能查询到低保的名单。3、公示查看每年政府都会对低保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地点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以当时的政府政策为准。4、当地的财政所查询一般来讲,当地的财政所是有当地的低保名单备份的,财政和民政很多资源都是有往来的。5、当地的政府网站查询现在乡镇政府基本都有自己的网站或者公共号啥的,可以在当地的政府网站查询,但是只能查询到自己的信息,没有办法查询到全部低保人员的名单。6、村里咨询一般这些低保的名单都是由村里收集上报的,所以村里有每年的当地村里的低保名单,也可以到当地的村部去咨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一般情况下,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2种观点: 民政局查低保户的手段如下:1、当地民政局查询一般来讲,低保的名单属于保密的,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的,必须是政府的内网系统里面能查到,如果需要查到个人,需要去民政局去咨询查询的。2、当地劳动所查询当地劳动所,也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也能查询到低保的名单。3、公示查看每年政府都会对低保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地点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以当时的政府政策为准。4、当地的财政所查询一般来讲,当地的财政所是有当地的低保名单备份的,财政和民政很多资源都是有往来的。5、当地的政府网站查询现在乡镇政府基本都有自己的网站或者公共号啥的,可以在当地的政府网站查询,但是只能查询到自己的信息,没有办法查询到全部低保人员的名单。6、村里咨询一般这些低保的名单都是由村里收集上报的,所以村里有每年的当地村里的低保名单,也可以到当地的村部去咨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一般情况下,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将本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通报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本地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以及因未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或养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第2种观点: 民政局查低保户的手段如下:1、当地民政局查询一般来讲,低保的名单属于保密的,个人在网上是查不到的,必须是政府的内网系统里面能查到,如果需要查到个人,需要去民政局去咨询查询的。2、当地劳动所查询当地劳动所,也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也能查询到低保的名单。3、公示查看每年政府都会对低保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地点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以当时的政府政策为准。4、当地的财政所查询一般来讲,当地的财政所是有当地的低保名单备份的,财政和民政很多资源都是有往来的。5、当地的政府网站查询现在乡镇政府基本都有自己的网站或者公共号啥的,可以在当地的政府网站查询,但是只能查询到自己的信息,没有办法查询到全部低保人员的名单。6、村里咨询一般这些低保的名单都是由村里收集上报的,所以村里有每年的当地村里的低保名单,也可以到当地的村部去咨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一般情况下,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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