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婚前检查并不是结婚必须满足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领结婚证婚检是自愿的,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的原则,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即可。婚检是指结婚前男女双方进行常规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的检查,检查前会详细询问家族史,病史等。通过婚检可以发现家族遗传病、基因遗传缺陷,生殖器异常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婚检需要准备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三张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婚检规定具体如下:1、免费婚检的时间为婚姻登记前3个月以及婚姻登记后1个月内;2、婚检时间一般为星期一到五,有些地方的民政局提供婚检,星期六上午也可进行婚检;3、婚检当天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三张一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婚检当天体检前必须空腹,喝少量水或者不喝水,因为要抽血;5、婚检前几天内饮食最好以清淡为主,不喝酒,不能熬夜,保持充足良好的睡眠;6、女性月经期不能进行婚检,必须等月经干净后三天才能进行婚检,因为要内检;7、婚检当天记得带早餐,并且多带点水,因为要憋尿,提供尿液检查尿常规。婚检注意事项: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现在不是强制要求了);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婚前检查并不是结婚必须满足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领结婚证婚检是自愿的,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的原则,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即可。婚检是指结婚前男女双方进行常规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的检查,检查前会详细询问家族史,病史等。通过婚检可以发现家族遗传病、基因遗传缺陷,生殖器异常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结婚登记不需要婚检。因为我国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是否进行婚前体检,对结婚证的领取并没有任何影响,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不过婚检能够提前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有条件的话还是做婚检比较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3种观点: 结婚登记不是必须婚检。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会看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是否是自愿结婚,以及男女之间是否存在禁止条件,对于男女之间的婚检是不会进行审查的,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法律不存在强制性规定。只要男女双方是自愿结婚,不存在法定的禁止条件,以及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法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男女双方在结婚时是否进行婚检,应当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双方可以选择去医疗机构进行婚姻检查,也可以选择不去,这是男女双方的自由,法律不会进行强迫。【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