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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出生证明还能改名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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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孩户口变更名字,需要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表,包括变更原因,自愿承担因变更姓名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以及公证机关公证书,并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还需要学校开的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最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改的,只要在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在后面备注一句话,意思就是说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与上户口的名字不一致,由什么名字改为什么名字,然后盖个手印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不可以修改。若要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名字,户口的名字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出生证的名字在上户口时能不能换别的,你可以咨询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出生证明名字可以改。但是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更改比较麻烦,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而在签发前,已经告知新生儿的父母要将孩子的名字写好、想好,而且出生证明也要在卫生部内部网备案的。 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第1种观点: 一、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孩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2)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3)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4)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5)本人同意书;(6)申请人《居民户口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改名字需要手续有哪些改名字需要手续,具体如下: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三、对于改名字有什么规定对于改名字的规定,具体如下: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改名的话,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予以变更。《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在实践中,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法进行更改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进行新生人口的管理统计,并且可以节约资源,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所以如果想改的话可以在进行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来进行名字的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名字的权力。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建议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等户口办下来后再改,需要孩子父母到场签字确认,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证明可以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落户了以后想变更孩子姓氏的话,必须先去当初给开出生医学证明的医院重新改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再去孩子户籍派出所要求变更孩子的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拿上户口簿、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时一并就更改了。2,没有其他要求的,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3,户口本的名字应以出生证的名字为准,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4,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曾用名了,不影响出生证的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在实践中,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是无法进行更改的,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进行新生人口的管理统计,并且可以节约资源,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所以如果想改的话可以在进行上户口写入户申请的时候来进行名字的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办了出生证明还可以改名字,若需要申请更改名字,一般都是要求给孩子办理入户以后,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资料的,不可以未办理入户直接更改名字。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户以后,可以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手续: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7、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和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的人事档案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家长要先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不能改,医院没有改别人名字的权力。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建议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等户口办下来后再改,需要孩子父母到场签字确认,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具体办理流程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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