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与个人银行账户进账无关,但是一旦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找到新的工作就不可以再领取失业金了。失业金的发放对象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就业之前失业人员已经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如果未缴满一年,失业人员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失业金是在失业会符合一定条件便可领取的,和个人进账没有关系。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失业金是在失业会符合一定条件便可领取的,和个人进账没有关系。个人卡有进账不影响领失业金,失业金是在失业会符合一定条件便可领取的,和个人进账没有关系。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薪资入账不会影响失业金。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薪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章的。(二)本人及单位按规章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薪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薪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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