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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具首套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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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首次购房证明材料包括:1、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的无房证明;2、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3、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具一份的无房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3种观点: 在经济发达的今天,购房需求变得越来越显著,同时也成为大部人的成功标配。就在归于购买首套房时您应该也是大费心思。那么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根据相关部门的公布,所需的材料应将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并且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1)首套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已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夫妻双方户口页复印件、购房人未满18周岁子女户口页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2)未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户口页复印件2、单身证明复印件看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1、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2、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3、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初次购房证明。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的房管部办理手续。购房者抵达房管部分以后,需到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而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给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而且核实信息的实在性,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证明,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后打印。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被3篇案例引用(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开首套房证明时,需要带上有关的材料,到地区的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的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时分为四个步骤预约、查询、缴费、盖章。1、预约: 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地区的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的档案馆进行预约。2、查询:查询的时候以家庭为单位,满18周岁以上到70周岁以下的一定要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如果一定要代办时就要有委托公证书,家庭办理时夫妻之间可代办他人不允许代办。要带上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的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未婚、离婚、丧偶)需要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查询之后按要求进行缴费。4、缴纳完费用后,盖章后办好了。注意事项:1、在开具首套房中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到县级以上的房管局。户口是农村的就要到村委会开,在到镇上盖章然后到县里盖章就可以了。2、开具的首套房证明上还需要有当地房管局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经办人联系电话。3、大龄单身人士开具证明需要先到民政局开具单单身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在经济发达的今天,购房需求变得越来越显著,同时也成为大部人的成功标配。就在归于购买首套房时您应该也是大费心思。那么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根据相关部门的公布,所需的材料应将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并且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1)首套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已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夫妻双方户口页复印件、购房人未满18周岁子女户口页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2)未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户口页复印件2、单身证明复印件看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1、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2、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3、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初次购房证明。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的房管部办理手续。购房者抵达房管部分以后,需到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而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给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而且核实信息的实在性,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首次购房证明材料包括:1、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的无房证明;2、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3、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具一份的无房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众所周知,若是在买房的时候可以开具首套房证明,不仅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优惠,而且可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方面的优惠。一、首套房证明怎么开首先要知道开具手套房产证明的单位在哪,否则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首套房证明一般是需要进行档案查询的,所以必须到所在城市的房管局进行开具。流程:1、预约开具首套房产证明并不是一去就可以进行开具,必须先进行预约,预约的时候需要带上买房人的身份证进行预约。2、查询房产局在接收到预约以后,会对申请人的信息和档案进行查询,而且查询的时候买房人必须自己到场进行确认,房产局在查询买房人名下确实没有房产时才会进行开具。3、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准备齐全,包括:①.买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本③.结婚证④.单身证明其中,结婚的必须带上结婚证,没结婚的要带上单身证明。4、盖章房管局进行查询后,证明所有人名下没有房产时就可以进行盖章了,并且需要缴纳一定费用。5、贷款开具成功首套房证明后就可以到银行进行贷款了,银行会会按照首套房的利率给你进行贷款。二、享受首套房优惠需要哪些条件1、必须是购买仅拥有一套房子。法律上对于购房的界定,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买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必须是无产权登记的,或者有产权登记的,但是产权是来源于继承、自建、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的,都是属于购房,都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对于首套房的优惠。2、买房人需要年满18周岁。3、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因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4、买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按照房改购买的、与父母一起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在经济发达的今天,购房需求变得越来越显著,同时也成为大部人的成功标配。就在归于购买首套房时您应该也是大费心思。那么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根据相关部门的公布,所需的材料应将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并且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1)首套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已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夫妻双方户口页复印件、购房人未满18周岁子女户口页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2)未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户口页复印件2、单身证明复印件看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1、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2、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3、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初次购房证明。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的房管部办理手续。购房者抵达房管部分以后,需到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而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给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而且核实信息的实在性,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证明,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后打印。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被3篇案例引用(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开首套房证明时,需要带上有关的材料,到地区的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的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时分为四个步骤预约、查询、缴费、盖章。1、预约: 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地区的产权市场管理处的产权产籍的档案馆进行预约。2、查询:查询的时候以家庭为单位,满18周岁以上到70周岁以下的一定要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如果一定要代办时就要有委托公证书,家庭办理时夫妻之间可代办他人不允许代办。要带上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的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未婚、离婚、丧偶)需要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查询之后按要求进行缴费。4、缴纳完费用后,盖章后办好了。注意事项:1、在开具首套房中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到县级以上的房管局。户口是农村的就要到村委会开,在到镇上盖章然后到县里盖章就可以了。2、开具的首套房证明上还需要有当地房管局的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经办人联系电话。3、大龄单身人士开具证明需要先到民政局开具单单身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关于首套房的证明一般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开具,具体需要资料如下:1、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3、如是已婚人士,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人士则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并携带其原件。4、如果非本人至现场委托让人办理的,则需要携带委托的《公证书》,以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开具首套房证明的时,需注意:1、身份证需要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户口簿需要携带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如果是集体户的则需要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已婚人士需携带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例如丧偶、离婚、未婚则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套房的定义是指购买仅拥有的唯一住房。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同时所购房产应当为普通住房,房产面积不超过90平米。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第3种观点: 在经济发达的今天,购房需求变得越来越显著,同时也成为大部人的成功标配。就在归于购买首套房时您应该也是大费心思。那么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根据相关部门的公布,所需的材料应将包括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并且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1)首套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已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夫妻双方户口页复印件、购房人未满18周岁子女户口页复印件2、结婚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2)未婚人士办理:1、购房人户口页复印件2、单身证明复印件看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4、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开5、备案证明书1、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2、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3、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初次购房证明。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的房管部办理手续。购房者抵达房管部分以后,需到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而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给有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而且核实信息的实在性,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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